各有关单位: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选课工作将于6月22日(十七教学周周三)开始,至7月10日(十九教学周周日)结束。为确保选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组织管理
学生选课组织管理工作以学院为主,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选课的组织与指导,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关的学籍管理规定,分专业做好选课前的培训工作,使每位学生都详细了解选课的时间安排、流程和具体要求,指导学生合理规划学业,避免盲目选课。
自2010级开始执行新的人才培养方案,新方案规定学生从第四学期才开始参加网上选课,因此2010级学生不参与此次选课工作。
二、选课时间安排
选课阶段 | 选课时间 | 特别提示 |
预选 (6天) | 6月22日早上8:00开始至6月27日下午3:00结束 | 根据培养方案,选定下学期课程(必修课由教务处统一预置,无特殊情况不要调整);如果不参加预选,正选时“特权”无效。 |
正选 (7天) | 6月28日早上8:00开始至7月4日下午3:00结束 | 对于“预选人数 ≤ 课容量”的课程,系统提示“无需抽签”,说明已选中课程,不需要抽签;对于“预选人数 > 课容量”的课程(含个别必修课),系统提示“点击此处抽签”,说明需要抽签确定是否中选,用鼠标单击,即完成抽签操作,如果不进行抽签,则系统视为放弃,因此不会选中此课程。 |
补退选 (6天) | 7月5日早上8:00开始至7月10日下午3:00结束 | 对已选中的课程可以进行删除操作,也可以增选想要修读的课程,但受到课程容量的限制。 |
选课结束 | 7月10日 | 无论必修课、模块课、任选课,还是实践类课程,最终选课结果均以7月10日网上记录为准,请同学们务必及时上网核对自己的最终选课结果。 |
三、选课方式及要求
1.选课结果以选课系统中记录为准,学生应熟悉选课系统和操作办法,并及时核对、确认选课结果;不要私自到任课教师处报名上课,学生参加未选中课程的考试,该课程成绩无效。
2.学生应遵循诚实守信、量力而行和学分限制的原则进行选课,每学期课程总学分控制在25学分左右为宜,最高不得超过35学分。选课后不参加课程学习或考核者,该课程成绩记为零分并记入档案。
3.学生选课前必须完成对本学期任课教师的评估,否则无法进行选课。
4.预选阶段选课的结果与参加选课的先后顺序无关,请合理安排选课时间。
5.目前我校北、南、东三个校区同步运行,学生选课时务必要注意课程开设的校区,避免选择跨校区课程,导致学习困难。
6.计算机模块课学分尚未修够的同学,请及时选课。
7.如在选课期间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本学院教学秘书老师联系。
四、后续工作
选课工作结束后,选课人数不足40人的任选课将不再开设,由教务处负责从学生的选课结果中删除此部分课程;选课人数较少的专业模块课视具体情况而定。停开课程情况将于7月15日在教务处主页公布。
为保证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在预选、正选阶段北、南两个校区图书馆的电子阅览室全部关闭外网,且选课期间上机不收费;综合教务系统在此期间禁止校园网外用户访问。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按时参加选课并加强指导,请同学们在选课期间随时关注教务处主页选课公告栏所发布的课程调整等相关信息,并及时调整自己的选课。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1年6月20日